前不久,有人提出汉字会被拼音文字完全取代,今天找了一篇经专家们研究后给出的科学的分析结果,否定这一错误关点。#########################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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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ska元帅(注:网名,元帅是在论坛中的级别)提出了好几个问题;其中有1、关于英语语法的合理性问题。2、缩写的问题。3、知识共享问题。4语言的地域问题。我几乎有些招架不住了。我写东西比较慢,所以,今天只能够回答第一个问题问题,其他的,以后再回答,请原谅。
前几天,我们谈到了短的术语便于联接的问题。如果一条术语不够短,那么只好将它切下一段与另一个术语的片段结合。比如 benzoic是 benzene和 methanoic 各自片段的结合体。同样brunch是 breakfast和 lunch的片段结合体,应该指出,虽然结合体中保存着两个原次中的某些信息,但是,如果不经过克意地记忆而去推导的话,非常容易产生误解。而汉语的‘苯甲酸’和‘早午餐’就没有这个问题。任何人凭推导就能够弄清楚它们是什么。英、汉语言在这上面的根本差别是由于英语声音种类欠缺所造成的。为了使用方便,英语将这种简化更进一步地变成了缩写;也就是用一个词头字母来表示原有单词的信息。这种简化使得人们从推导得到该词意思的可能性更加渺茫;因为具有相同词头的英语单词粗略地说占有英语总单词量的二十六分之一。如果英语有二十六万单词,那么就有一万个单词的词头是相同的。用一个字母来区别它们是不可能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词多义的现象在缩写中大量出现。而连英语教育机构也弄不清它们的数量。有一次,在我儿子的教科书中出现了这样一道问题:
DAP是什么的缩写?我儿子答不上来就问我,我查了一下字典,发现了下面的解释:
DAP—Data Acquisition and Processing数据捕获与处理,
DAP—Data Analysis and Processing数据分析与处理,
DAP—Data Automation Panel数据自动化仪表板,
DAP—Delay Adaptive Predication延迟自适应预测,
DAP—di-alk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烷基酯 ,
DAP—dimylphosphoricacid二戊基磷酸,
DAP—Digital Autopilot数字式自动驾驶仪,
DAP—Digital Aiming Point远距瞄准点,
DAP—Double Amplitude Peak,双振幅峰值 ,
DAP—Dry adsorption Process干吸附法,
共有 十个,如果答案要求写一个的话,那么,无论怎样写也是不对的,至少是不完全的。反过来,无论怎样写,你也不能够说是错误的。从这里能够看出,语言的作用,其实就是帮助你从众多的事物中找出一个你眼下最关心的一个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不是好语言。由于,汉语的符号和声音种类都十分丰富,所以,汉语在这方面的能力就比英语强得多。比如,‘中央电视’发音四次,我们谁都明白这四个字的联合体代表了什么。但是CCTV的话,虽然也发音四次,但对于常看中国节目的人来说还能够明白,而对于一个英国人来说,CCTV是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闭路电视的缩写。所以CCTV这个缩写虽然来自英文,但是它仅仅是为中国人设计的术语。它之所以混淆不清是由于它的概率来自26个字母的连乘;也就是26的四次方,而‘中央电视’则是常用的三千个汉字的连乘;也就是三千的四次方。两者比较就能够看出‘中央电视’比CCTV清晰了
3000×3000×3000×3000除以26×26×26×26=一亿七千万倍。过去,人们总说,使用难字怪字的人实际上希望掩盖自己的无知,而现在似乎出现了一种趋势;有些找不到灵感的作家希望用一些英语符号来提高身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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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注:
看了此文后,估计会有人想到,前面提到的汉字的缺点,其实也是汉字的优点。
呵呵,这是最简单的矛盾论了,优点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他难以避免的缺点。
如矛盾一般,难以分割。想利用一个事物的优点,有时就不得不容忍它同时具有的缺点。
不过,我可不能忍受DAP会有这么多不同的意思,你们谁能受得了?
呵呵,随着信息的进一步的大爆炸,其结果无法想象。
英语能进一步进化自己来适应这种趋势吗?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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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nl元帅(注: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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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语言就是一个工具。
一种语言的强弱势,要看在世界范围用这种工具的人的数量(实用性)。
而非单单的区域性的用量。
更与难易程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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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ska元帅
注册日期: 2003年06月 来自: 发帖数量: 1245

汉字有一个特别的好处是我最近一直讨论汉英区别时看到的:汉字具有二维张力,方块字容易让眼睛在屏幕上聚焦,阅读起来很舒适。而在不使用缩略词的情况下,一维的西方字母则需要横向扫描长的多的距离,才能获得相等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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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nl元帅
注册日期: 2003年03月 来自: BJ 发帖数量: 1270
回复: 回复: 回答大刺猬元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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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大刺猬 发布
我不懂韩文,所知道的一点都是资料上介绍的。但无论如何韩文易学中文难学是绝大部分语言专家的结论。
能有资格流通的语言文字必须具备两点:一是易学易懂表达能力强;二是掌握使用其语言文字的群体创造了能够主导世界的科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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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你的第二点。
这第二点就是语言的先进性造成了其实用性。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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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言学左右历史进程的问题是由所谓的‘人类学家’最先提出的。由于这个问题是欧洲人最先研究的,所以,他们举的例证一般是欧洲的例证。所谓尼安德特人是以发现该人种遗骸的地方命名的。人们发现他们的DNA与近代人没有直接的联系。而近代人的祖先则来自非洲大陆。从骨骼上看,尼安德特人的肌肉非常强壮和发达,他们生活在大约十万年前的欧洲,根据当时的力量对比,被淘汰的本应该是人类的祖先,但是,结果是他们被淘汰了。为什么呢?人类学家经过解剖分析发现,原来,在非洲人到达欧洲不久,他们开始与狼交上了朋友,狼贪吃人类吃剩下的骨头而希望与人在一起,同时,人类发现,当有敌人靠近自己的时候,狼的嚎叫能够为人类报警;狼的嗅觉能够到达三公里的距离。后来,狼变成了狗,而人类由于豢养了狼,所以嗅觉器官逐渐退化,这种退化的结果使得人类的发音器官得到了更大的自由发展,也就是人类得以发出更多的声音种类,或者信号。相反,尼安德特人一直对狼采取排斥态度,他们的嗅觉依然保持着原始人的形状,这样,他们在使用声音表达的时候便非常困难,接近野兽的嚎叫。由于他们直接传递信息的不畅通,以及思维的缓慢,最终被现代人的祖先所淘汰。第二个例证是来自对于古希腊人的研究,人们发现,几乎西方文明的方方面面都是从古希腊开始的,有不少学者认为:“当代西方文明的一切不过是诠释古希腊的哲学思想而已。”为什么希腊人有如此高的成就,更奇怪的是,希腊文明几乎是全盘抄袭了菲尼基的文明,而他们的成就却远远超过了菲尼基人。许多大哲学家都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其中包括了黑格尔、康德、马克斯,还有亚里士多德。本人不是什么哲学家,不过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进行解释。我们知道,菲尼基人最先发明了拼音文字,由于发明的时候他们心中也不清楚会产生什么后果,所以,选用特征性最强的一组字母来表达。用现代的语言说,特征性最强的字母就是辅音。所以,菲尼基人的字母表中仅有22个辅音,没有元音。那时,希腊人还没有文字,当希腊人从菲尼基人手中学到了这组字母时,他们发现这22个辅音不能够很好地表达希腊的声音,因此,他们又增加了一些元音符号;我们知道辅音和辅音的关系是加法的关系,而辅音和元音的关系是乘法的关系。这样,希腊人的发音种类就变成了菲尼基人的好几倍,试想,整个民族,不分男女老幼年复一年地比另一个民族在思维和表达上快了一两倍,那么,他们的成就就一定会超过在思维和表达上慢的,原先的文明。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欧洲语言的声音种类实际上是在增加的,而英语在几个世纪以前出现的‘元音大变迁’实际上也是向着汉语使用‘声’的方向发展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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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alaska元帅(参见前帖),关于语法的逻辑性
几十年来,中国的各级学校中为学生灌输了一种奇怪的思想;所谓的语言学就是研究西方语言的语法,仅此而已。因为,西方语法就是语言的法律准绳,是语言的逻辑。在另外一个论坛上就有人认为,我所说的,不是正统的语言学,是‘企图将语言学引入歧途’。这没有什么关系,人们可以说我是‘异端邪说’可以是‘西方语言学’也可以可以冠以任何名称,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的就是:所谓的语法,不但不是说话的‘逻辑’反而是搅乱逻辑思维的累赘。我们以语法的三个最明显的特点来解释,第一,单、复数及S的使用,第二,动词的时态,第三,主语、谓语和宾语的关系。
谁都知道,英语在遇到复数的时候,名词的后面要加S。但是什么是复数,什么是单数在逻辑上没有严格的划分,一个苹果和两个苹果在品质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在小于等于一的情况与大于一的情况要使用两个不同的单词来表示同样的事物?1个苹果必须使用单数,1.001个苹果就要使用复数。作为一个没学过小数的人来说,他应该怎样理解这一切?另外,还有,并不是所有小于1的事物都不加S,-2就小于1,可是它照样得加S,所以应该说是绝对值小于1的数不加S,也就是-0.999个苹果就不加S。在工程中,有时有这样的式子你怎么表达?sin78+log8=?伏特,这个时候你根本不知道结果是大于一还是小于一,那么你应该加S还是不加S?在这种情况下,英语的表达方法一般是 sin78+log8=?伏特(s or not)这不是多此一举吗,这时的S是对方想知道的东西吗?再有,当一位老师问学生:三个苹果减去两个苹果等于几个苹果?最后这个‘苹果’加不加S,如果加,就等于告诉学生,答案是1,如果不加,就违反了语法。更有一层,一般人说话时都是:‘五本书’,‘三块糖’等,前面都有一个表示数的词,世界上有这样的傻瓜,见到了这个数以后还不明白,后面的名词应该是一个复数吗?所以,我认为,英语的所谓语法并不是什么逻辑,而是一种双重表达法,而在汉语中,任何意思在一个句子里表达两遍的都被称作‘病句’。应该指出,S的用法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意义的,按照西方人的说法是:在原始狩猎的时代,妻子每天评判丈夫走运不走运的标准就是看他打到一头猎物还是数头猎物,至于到底是多少头猎物,她并不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加S就有了实际意义。但是,它仅仅能区别两种情况--单数和复数。当我们的数字系统越来越进化以后,当人们注意到小数点后几位的时候,S的作用实际上早就不存在了。而且,我们不可能为每一个数字后面的名词加一个不同的符号,例如两个苹果后面加S,三个苹果后加T,四个苹果后面加R等等。在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的动词后面也要加S它也容易出现混淆。比如:
约汉和汤母握手John shakes hands with Tom.其中 谁是shake的主语?从物理的角度看, John的手是主语,只有手才能摇动东西,John(用胳膊)摇动自己的手还说得过去,说他即摇动自己的手也摇动对方的手就等于说Tom的手完全是被动的,John摇它就好像摇一个木棒一样。第一,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第二,如果是这样的话,汤母摇的是一只手,所以应该使用单数而不应该加S。如果解释成约汉和汤母共同摇手,那么,主语就不是单数,在shake后面是不应该加S的。对于这个现象,很多语言学家都有自己的解释。但我认为,唯一的解释是,语法是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落后的表达方法,那时候,很多搅和在一起的概念还没能够分解清楚,于是就用一个符号来表达这些概念的联合体。只要取消了‘语法’,人类就可以用更加自由的方式轻装前进。这种现象总使我联想起‘三国演义’中,赤壁之战,火烧连环船的情景。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英语中的语法成份正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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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注:
英语的语法严谨,和它能表达单数和复数方面,一直是认为英语胜过汉语,并最终取代汉语的重要论据。
但看了这段文章,反而感到,这恰恰是英语的一个累赘。 :p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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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 中士(注:这小子在那个论坛上的等级还比较底)
注册日期: 2003年09月 来自: Australia 发帖数量: 33
回答孤独伊人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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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许许多多的人目前正在被逼着学英语,不学不行啊,哪种考试没有英语?什么时候,才能宏扬我伟大的中华汉字,成为世界必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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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牺牲一代人,用更好的办法将西方文明中有益的东西尽量翻译过来,翻译不过来的东西也要通过网上电脑的手段将它们弄明白,然后中国才能够有大的发展。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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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nlnl元帅
“一种语言的强弱势,要看在世界范围用这种工具的人的数量(实用性)。而非单单的区域性的用量。”
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在海外有五千万华人依然使用这种语言,如果我们能够将语言在本质上的真正对比告诉全世界,不论是华人还是其他民族。那么,应该说,我们是在为全人类做好事的同时,推广了汉语。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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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nl元帅
注册日期: 2003年03月 来自: BJ 发帖数量: 1270

我不赞同你的这个观点,的确汉语是世界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而且它的语法是最简单易用的(比较英文,拉丁语系等等)但并不能代表它的先进性。
我上一个帖子的原本之意是想说,一种语言在非本语民族范围的普及率。
我很赞同大刺猬的帖子上的第二点:掌握使用其语言文字的群体创造了能够主导世界的科学文化。
这也是英语为何能保持强势的根本原因。大部分先进的科技由美国创造,无论你是哪国人,你要想学习先进的科技,只能先掌握它的语言。
如果有一天,中华民族能成为创造了能主导世界科学文化的群体,那么中文也会在世界非本族范围普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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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刺猬元帅
注册日期: 2003年03月 来自: 中国 发帖数量: 1816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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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苏诚忠 发布
“一种语言的强弱势,要看在世界范围用这种工具的人的数量(实用性)。
而非单单的区域性的用量。”
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在海外有五千万华人依然使用这种语言,如果我们能够将语言在本质上的真正对比告诉全世界,不论是华人还是其他民族。那么,应该说,我们是在为全人类做好事的同时,推广了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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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做为母语使用的人数最多,华人在海外的居住的人数也不少,这对推广使用汉语也占有也算便利的优势。但什么汉语没能象英语那样成为世界上最广泛应用的语言工具?没能象英语那样成为英美国人通过英语教学赚大钱的资本呢?很重要的一点还是我们的科技文化的强弱势问题。如果学汉语不能获得更先进的科学文化,不能因此而更多的获利,谁愿意学?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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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中士(注:下文是他的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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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alaska元帅,(语法二) 时态的缺陷
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为了减少发音动作,英语将两个意思‘猪’pig‘肉’meat挤进一个词形中形成了‘猪肉’pork。同样的方法产生了‘猪脂’lard,(脂肪是grease)。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不但减少了口部的动作,而且加快了思维的速度,当然,它的缺点就是增加了更多需要记忆的符号。英语的时态同样采用了这种方法,不过,这一次是将一个时间与一个动作塞进了一个词符。与此同时,双重表达的现象也出现了。在句子:
You asked me this before.
中 ‘ed’ 和‘before’两处都表达了‘过去’的意思。其实你尽可以说:
You asked me.
或者
You ask me this before.
后面这两句都不会使你误会的。为什么拼音语言要找这个麻烦?Simeon Potter 在‘变化中的英语’
Changing EnglishP123这样说:“我们的祖先不像我们那样一分一秒地算计时间,他们认为,时间就分成两部分;过去或者非过去。将来时实际上就是非过去时中的一种。所以在旧式英语以及很多印欧语言中根本没有将来时。即使是在预言中也使用现在时态。因此,‘圣经’中幽灵的声音(在阿尔弗莱克Ælfric长老的翻译中;丹奈尔Daniel IV 32) 在对巴比仑的君王奈布查德尼萨 Nebuchadnezzar说话时,无奈地选择用现在时。 pu itst gærs, swa swa oxa, seofon gear 七年之中,你要像牛一样地吃草。其中的itst (=shalt eat)是将要吃的意思。
在一种叫做Ewe的非洲黄金海岸的语言里,以及某些美洲语言中,同样的单词却可以代表‘昨天’,‘明天’和‘今天’”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知道,‘时态’并不是语言中必不可少的成分。尤其是现代,如果你有一个表,或者手提电话,那么用‘时态’来描写时间就太不准确了,有时还造成上述的麻烦。人们更喜欢用准确的时间叙述方法:“12点15分,我们在车站见。”而科学研究就对时间要求得更加精确了,有时用千分之一秒来计算时间。我们怎么可能为每一个这样短的时间段设计一个不同的时态?
有些时候,在描写23世纪的幻想小说中,英语依然使用过去时,这岂不成了过去,未来不分?也
许有人会说,根据上下文关系,即使使用的是过去时态,我们依然知道它是未来发生的事情。其实,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语言的目的是让时态告诉你时间呢,还是让上下文告诉你时态?如果是后者,那么时态岂不就是毫无用处的累赘?我认为,时态的用处与复数‘s’的用处一样,就是当年为了在某种特定的场合节省发音次数而已。后人,尤其是语法学家们将它们强行推广到所有的情况。我的另一个证据就是:不规则动词的情况大致与不规则名词的情况一样,也是增加了记忆,节省了发音次数。在各词典的后面都列出了好几百个这样的不规则动词。这里我选出了一些作为例证:不定式
arise、 beget、 choose、 dig、 fight和get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本该是 arised、 begetted、 choosed、 diged、 fighted和getted的,但是,由于它们是出规动词,所以改成了 arose、 begot、 chose、 dug、 fought和got为过去式,以及 arisen、 begot、 chosen、 dug、 fought和gotten。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几乎没有任何一本语法书讨论这个问题。我的解释是,它们实际上是为了近一步减少发音动作。比较arisen中的‘sen’和gotten中的‘ten’应该被看作是一次发音器官动作,因为‘n’的发音凑巧和动作完成的口型一致。你不会发成‘se-n’或者‘te-n’。但是‘sed’和‘ted’就没有这个便利,所以应该划分成两次发音动作。但是,还是有少量的单词对于发音次数节省得不好,如keep没有变成keeped而是kept。在发音上仅仅能够看到[i:]变成而已。更准确地说是,在出现不规则动词的时候,一般都是将当时最常用的动词进行发音次数的简化,由于是常用词,所以当时都没有考虑到增加记忆的因素。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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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中士(注:下文是他的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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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电脑的关系
这几天,不断有人提到英语比汉语更容易与电脑沟通的问题。对于这一点,我是这样考虑的。就目前的输入方法来看,的确是英语比汉语容易。很难想象有一种几千个汉字的键盘;即使有了也很难使用,像旧式的中文打字机一样。但是,我们可以反过来思考问题。电报的输入方法是不是比现代电脑键盘更容易学习呢?当然是,它仅有两个动作,一长一短就够了,而英语键盘至少要经过一段熟悉时间才能够掌握。所以,我们从中得到一种规律,键数越少的输入系统越容易输入;或者说越适应于机械的需要,而根据‘小颗粒原理’键数越多的键盘越适应人类交流的需要。(如果有一千个键,那么,每按一个键就能够将识别范围缩小一千倍,而如果仅有两个键,那么每按一下,仅仅能够将识别范围缩小两倍。) 从长远的利益来考虑问题,人类的一切努力是为了一步一步地适应机械的需要呢,还是希望机械一步一步地接近人类的需要?我认为,应该是后者,也就是,无论人类有什么样的需要,人类本身的努力都是为了接近它的要求的。所以,由于目前的汉语输入方法没有英语方便而改造汉语的想法本身就有问题,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做法。假设明天,有人发明了语音输入法,那么,英语的速度将会被远远地甩在汉语的后面,因为,中国人每动一次嘴,就等于输入了一个辅音、一个元音和一个‘声’,而英国人每动嘴一次仅仅是输入了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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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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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nlnl元帅的下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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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nl元帅语:“我不赞同你的这个观点,的确汉语是世界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而且它的语法是最简单易用的(比较英文,拉丁语系等等)但并不能代表它的先进性。
我上一个帖子的原本之意是想说,一种语言在非本语民族范围的普及率。
我很赞同大刺猬的帖子上的第二点:掌握使用其语言文字的群体创造了能够主导世界的科学文化。
这也是英语为何能保持强势的根本原因。大部分先进的科技由美国创造,无论你是哪国人,你要想学习先进的科技,只能先掌握它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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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中华民族能成为创造了能主导世界科学文化的群体,那么中文也会在世界非本族范围普及起来。语言的根本就是一个工具,就在于应用。不在于你致不致力推广,法国是最为努力推广它的语言的国家了,一些法国人甚至到了厌恶英语的地步。但是看看结果吧,法语非但没有推广起来,其应用的人群还在减少。”
我基本上同样你的观点。但是,还要说一句:当年,罗马人在世界上推行拉丁语的时候,他们把它吹上了天。可是,当英国人打下半个世界以后,他们宣布拉丁语为‘死去的语言’。在看看他们推行的方法。两者都是用刺刀进行的,拉丁语推行了一千五百年,还是没有完成,罗马帝国一垮台,各种语言四分五裂。英语的历史还不长,甚至直到上个世纪初还没有显示出称霸的势态。而秦始皇统一文字的时间不到十五年,中国文字不但统一了,而且,未经任何暴力手段,进入了日本、朝鲜和越南。另外,我还认为,一个中国人,只有使用汉语,才能够成为真正的思想家。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次讨论。最后,感谢大家赏光,来看我的帖子。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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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刺猬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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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除了易学懂之外,还必须要表达能力强。中文的名词分得如此细致是表达能力强的表现,但同时也表现了中国人对这些关系的等级区分的重视。一词多义,其实汉语也有一词多义的情况,如大夫。
不过,说到要求的高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95%以上的人用不着很复杂的文字表达,但却每95%的人都掌握我国的语言文字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国民的文化素质,才能提高我国的竞争力。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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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nl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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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谈到了汉语传到日本,韩国和越南,就更说明了问题的根本。因为秦始皇时代,中国是亚洲最繁荣强盛的国家,也因此汉语得到了发展,因为其他周边国家需要学习先进的东西,所以他们要学汉语。再看看后来的发展吧。到了七八十年代,韩国学汉语的人已经很少了(虽然中学也还有汉语作为第二外语,但已经不再作为必学之科目)。但是,现在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两年汉语又成了韩国的时髦语言。
我认识一个美国教授,他开始学习汉语时是在30年前,他说,那时在美国根本没有什么人要学中文,那时学中文的就像学某个非洲语言一样,都是出于偏执的目的。而现在学汉语的美国人很多,因为很多人都觉得中国将是世界的一个新的亮点,越来越多的人与中国打交道,做生意等,所以要用到这种语言了。
用是学语言的最根本目的,与你致不致力推行无关!
 

积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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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占個位置。
請樓主貼出原帖的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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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in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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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汉字的同音字太多太多!!用拼音代替是绝对不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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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y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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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革命刚刚开始,在这个问题上历来争论很多,各有短长,但汉字改革,势在必行,没有什么异议。
 

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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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没有关注这方面的动态,记得二十多年前,也就是1980年左右,争论的比较凶,后来好像没什么动静了啊。
汉字改革,势在必行,但要想消灭汉字,简直是痴人说梦。
发明世界语的目的本是为了统一语言,其结果只是在地球上又多了一种语言而已!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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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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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大刺猬 发布
我说的是除了易学懂之外,还必须要表达能力强。中文的名词分得如此细致是表达能力强的表现,但同时也表现了中国人对这些关系的等级区分的重视。一词多义,其实汉语也有一词多义的情况,如大夫。
不过,说到要求的高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95%以上的人用不着很复杂的文字表达,但却每95%的人都掌握我国的语言文字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国民的文化素质,才能提高我国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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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有道理,我一直认为,中文的表达能力在古代实在是太强了,文人们用它可以随便的‘玩’。回文诗中可以正着念,也可以倒着念。这说明当时的‘知识’太少了,一个可以简单表达的东西,非要拐弯抹角的表达。但是到了现代社会,知识的总体数量越来越大,中文的表现能力才逐渐显现出来。当然,要是中国人的非文化阶层不能掌握汉字,而文化阶层都去学习英语,汉语是没有指望的,早晚有一天,大家‘拿着金碗去要饭’。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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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 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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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lnl 发布
既然你谈到了汉语传到日本,韩国和越南,就更说明了问题的根本。因为秦始皇时代,中国是亚洲最繁荣强盛的国家,也因此汉语得到了发展,因为其他周边国家需要学习先进的东西,所以他们要学汉语。再看看后来的发展吧。到了七八十年代,韩国学汉语的人已经很少了(虽然中学也还有汉语作为第二外语,但已经不再作为必学之科目)。但是,现在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两年汉语又成了韩国的时髦语言。
我认识一个美国教授,他开始学习汉语时是在30年前,他说,那时在美国根本没有什么人要学中文,那时学中文的就像学某个非洲语言一样,都是出于偏执的目的。而现在学汉语的美国人很多,因为很多人都觉得中国将是世界的一个新的亮点,越来越多的人与中国打交道,做生意等,所以要用到这种语言了。
用是学语言的最根本目的,与你致不致力推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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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最初研究语言的时候,曾经在一家电台上说,科学的语言可以打破军事及经济的优势,换句话说,汉语必将统治世界的趋势,不由中国国力的变化而改变。但是现在,我却认为,国家的昌盛可以使得语言更加值钱。而一个强盛的国家,其语言也更容易推广。不过,还是有一点要说清楚。我认识一位韩国人,他告诉我,韩国虽然使用了拼音文字,但是在任何正式文件上登记姓名的时候,还是必须使用汉字,否则漏洞百出。越南人在登记姓名的时候则采用另外一个办法,在名字的后面增加了父亲的名字,这样,增加的信息就保证了人名的准确性。换句话说,使用拼音文字虽然容易学,但是表达无法准确,而我们现代社会正朝着越来越准确的方向发展,只有汉字能够适应它的需要。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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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刺猬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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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苏诚忠 发布
这话有道理,我一直认为,中文的表达能力在古代实在是太强了,文人们用它可以随便的‘玩’。回文诗中可以正着念,也可以倒着念。这说明当时的‘知识’太少了,一个可以简单表达的东西,非要拐弯抹角的表达。但是到了现代社会,知识的总体数量越来越大,中文的表现能力才逐渐显现出来。当然,要是中国人的非文化阶层不能掌握汉字,而文化阶层都去学习英语,汉语是没有指望的,早晚有一天,大家‘拿着金碗去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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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中文的表达能力强也不是绝对的。在地位身份的精致表达,其实说明国人的等级观念很强;在数字等方面的模糊,也说明了国人的求实观念欠缺。再说语言是可以学习和借用的,由于科技文化的强势可以促使许多人去学习它、研究它,从而弥补它的不足,这无疑又使它的发展获得后劲。
中国的语言文字能有很大的空间让中国人在古代的诗词歌赋上很好的把玩,并创造出很辉煌的高峰,这的确是一个奇迹。这个很引人的把玩虽创造出奇迹,但是不是也耗去我们许多创造科技方面的奇迹的时间呢?错过了发展国力的大好机会呢?当然人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环境,人的潜能就能无限地发挥出来,这不能赖语言,还是人本身。
要是真的到了中国人的非文化阶层不能掌握汉字,而文化阶层都去学习英语的地步,我们还不知改进还不知发愤的话,汉语的确是没有指望的。
 

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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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诚忠 中士
注册日期: 2003年09月 来自: Australia 发帖数量: 33
回答alaska元帅,语法三,主、谓、宾关系
关于语法的另一个问题是主语和谓语所在的位置的问题,例如:I hit him.‘我打他。’中,由于‘我’是主语,‘打’是谓语,‘他’是宾语。位置已经决定了它们到底是什么‘语’,为什么还要改变词形呢?比如,我们决对不会用him hit I.的,既然如此,改变词形就没有意义了。或者说,这也是一种双重表达的病句。除非下面情况发生:
Hit I him. Hit him I. I him hit. Him I hit. Him hit I.
否则改变主语和谓语的词形将没有任何意义。位置其实也是语言表达的一部分,阿拉伯数字将罗马数字淘汰的根本原因是前者合理地利用了位置,而后者没有。罗马数字的1、2、3分别用I、II、III表示。这样表示,实际上是在横行书写时,垂直于‘行’的方向划竖线。汉语的一、二、三也是垂直于竖行划线。关键在4的表达方法,罗马数字使用了IV,而V是五的意思,六是VI,比较四‘IV’和六‘VI’就看出,四其实是利用位置来表达五减一,而六则利用位置表达了五加一。罗马数字过早地使用了位置信息,导致了它在十进位时无法使用位置信息。结果,罗马数字在每次增加时都要设立一个字母来表示。比如,5用V表示,它还是两个竖线,只不过有一段并在一起了,10用X表示,还是两根线,只不过交叉而已,到来50用L表示;两根线成了直角。最后,到了100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用C表示,D表示500,M表示1000。32是XXXII,而3832是MMMDCCCXXXII。如果每增加半个数量级都要采用一个字母来表示,那么,二十几个字母很快就要用尽了。所有的困难都来自当初对于位置因素的使用不当和不肯果断地用十个符号来表达最初的十个基本数字。我相信,在没有语法以前,人们将各种词汇改变成不同的形式是有实用目的的。比如:动词的过去式就可以在减少发音的条件下表达一个过去发生的动作。但是后来由于语言学家们发现这样会使记忆量成倍增加,为了整合与减少记忆起见,他们硬把所有的情况统一,并自以为发展了语言科学。比如很早就有人提出,如果所有带有S的名词都是复数的话,那么‘雅典’Athen
s代表几个城市?这样很多不必要的双重表达就出现了。“语法法”没有达到古希腊哲学家们所预期的,防止出现谬误的效果,却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人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忧必有一得。语法也不能够说毫无用处。它的词形变换就值得被汉语借鉴。英语可以用增加前、后缀的方法变换词形,但是汉语中一般在名词等的后面加‘的’变成形容词,而后面加‘地’变成副词,在动词后面希望加副词的时候一般加‘得’,但是如果希望将动词变成名词却没有适当的字可加,所以需要用另一个词来代替。比如:suppose有‘假定’,‘假想’或‘设想’的意思,无论用在什么地方都像是动词,但是如果我们希望强调它是名词的时候就得另像办法。将 My supposition is that he took the money.翻译成汉语就遇到这个
问题。不得不将它变成:‘我认为他拿了那钱。’。如果汉语能够从古代文献中找一个字,或者重新发明一个字能够起到将动词变成名词的作用,那么就省事了。
由于语法出现的种种缺陷,所以,有一位西方语言学家对他的学生说:“如果你们希望认清语言的本质,那么,首先要忘记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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