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申明以前,说什么或做了什么有损于人的,照规矩是要赔偿了事就可以了,在别人
申明后依然故我的,你说是怎么回事了?做老好人没什么不好,却也显示出个人的是非能
力。这里,已经不能说公道话了,我和那个特什么的屁关系没有,只因为老子敢说实话,
就成了中国垃圾精英们的目标,在论坛这些天里,开始接触的是浅浮的知识,老子不关自
事乐得看看笑笑,今天居然还看到了这些,真是福气。告诉大家,这都不关老子屁事,老
子也不缺乏 COM+ 的知识,假如真想看那个特什么的代码,老子也会取之有道,虽然老子
也是中国人,还知道妓女戴胸罩!发贴的各位,自己重看一遍上面自己发的帖子吧——比
较困难,因为你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