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丁大卫我非常敬佩,我也希望自己可以象他那样,但是我不会容忍
任何组织将这一类型的人定为全社会的楷模。
当政府机构依靠宣传模范还有英雄来鼓励公民做超出义务范畴方面的事时,
就是这个社会在推卸自身的责任。
其实中国也有很多人辞去不错的工作,到偏远的西部从教。
http://www.sickbaby.org/doit/phnmail.htm
这是一个英业达(天津或是南京的)员工写给公司的信。他本人到甘肃的一所
职业中学任教。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和那些人一样崇高,但是我们也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譬如
捐书捐款捐物。
有些事情如果不做,不妨碍我们做守法的好公民,没有人有权利指责我们;但是
如果做了的话,一定可以改变些什么,一定可以。
引两段来自某民间公益组织的话:
[red]“我相信我们通过对自己良心的负责和坚持努力地做一些事情,虽然我们无法改变
这整个残酷的现实,但,至少在有我们每一个个体存在的地方,我们用我们的善良
来表达我们的内心,影响周围的人,其实也是让我们内心走上那条通往真正安宁的
道路。”
“希望我们的态度和行为至少能给这个堕落的现实一记耳光”[/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