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winZhang:
实际上,我承认这样做欠妥.事情实际上是这样的:我把自己写的一些价值不大的
代码放到上面出售.刚好有一个Simmon兄写的代码,我觉得很不错,于是就放上去了.仅此一个
是别人的.因为我想,在众多自己的代码中放一个别人的也无所谓,偏偏是这一个出事.
不过当时我也没有写什么版权是我的之类.发生此事后,我立刻把该代码撤下来了,同时其它
代码均注明版本归我.
当时购买那个代码的自称是一个学生,接了个项目,要用到该模块,还把学生证的号码
都报出来了.于是我给了他优惠价.同时想既然他是做项目,那么可能另外一个INTENET传输的
也有用处.于是一同送给了他.
但是.我也只能说这样做欠妥.跟骗人根本是两回事情吧?你的项目很急,你花钱也解决
了问题.就象你得了重病,你知道某人有药方,于是别人以优惠价给了你.等到你的病好了,你
却因为该药方不是该医生自己写的(当然该医生也没有这样说过),要求退款,骂别人是骗子.
你可以说该医生道德有问题,可是,你可以说他骗了你的钱吗?要追究责任也是该药方的真正主人
追而不是该赶项目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