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类设计方面的问题 (100分)

  • 主题发起人 Jonix_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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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在C++中,它绝对不会,也不应该被抛弃。goto都被保留下来了,更何况多继承呢。
 
Object Pascal只支持单继承的。必须遵守这项规则的。
在类的定义、继承、重载、扩充时,要规划化好,也只能这样了。
 
《人月神话》里Brooks提到,构造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持概念的完整性"
使得问题解决方法看起来是如此的自然,而不觉得有拼凑的感觉。
面向对象设计方法的主要目标是,更好的进行程序设计。一般而言,一个好的设计
要比差的设计,所需的代码量要小一点。 但并不能机械的来理解,相对于设计的
完整性而言,实现代码多少的并不是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越复杂的情况下,越是如此。
万不可本末倒置。
如果 TCar 和 TShip 本来就设计不良,那就更应该用 组合而不是继承来利用他们。
那是因为继承是一种明显比组合,偶合性高的多的,代码复用方法。
当然发现“许多代码都是重复”的时候,我觉得更应该从原来的设计概念上
做反思,比如是不是 原有的设计抽象程度不够,或者设计的聚能性不高,
使得一个功能到处散布。具体实现层面的技术,基本不可能去修正设计层面
上产生的问题。
 
面向对象最重要的是继承吗?我认为不是,应该是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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