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令人悲愤呀!所以,特来找广东的朋友聊聊。 (300分)

深圳的,条件比你提到的好百倍,有意者delphi_sz@21cn.com联系
 
南无阿弥陀佛,这世上有很多人欠揍。
 
这种条件,不会是要成立第三党吧,说说我的理解:) :
1、现在社会实在...所以要求"极具正义感",被人骂为XX匪的的确丢脸(想想也算个知识分子)
2、现在党内政策不以武装斗争为主,所以要求懂法
3、干这种事太年轻不好,经验不足,容易冲动,需要和敌人斗智斗勇,所以要求智勇双全
4、要求有政治觉悟,无家室拖累
哈哈
 
[8D]
真想露一手!
[:(]
可惜不够条件!
[^]
祝你好运吧!
 
哈哈[8D]
 
哈。。。 好嬉
 
其实你可以说出来,把人的姓名地址公司时间改一下,跟大家谈谈。
能帮你忙的都会帮。
起码大家可以帮你出主意,想办法。
有时候,人一急,想的做的不会很妥当。
你把真实的姓名地址等改了,也不会有人真的会去寻找你所说的人,
如果真的有人硬要往不相干的人身上套用,那是他脑袋锈逗了,没事想找茬!
 
靠,程云老兄要有什么大行动啊!!!!!!!!
本人除了有女朋友其他还都符合啊(自我感觉,呵呵)
要不算我一个啊,
 
程云老大:
你到地想幹什麼啊?是開玩笑還是IQ測試啊?
不便公開就換個人物,換個時間,換個地點大概說說嘛
比如說:
XX弟兄,在ZZ市混,為和YY爭奪MM,發生了TT,結果WW。。。所以DD。。。。
 

嗨!……
我这就把这件事的大概同大伙儿说说,
因为,这件事好象是已经解决好了(看以后是否还有变化了,那里少不了再麻烦各位了)。
是这样的,这件事主要还是为了一个小丫头,一个一时失误作出错事的小丫头。
一个广东的小丫头,年少无知,因一个混蛋的花言巧语,
结果错误地喜欢上了这个混蛋,即使她知道那个混蛋早妻儿,
她也只能作他多个情妇中的一个,
但很快地她才知自己错了,
在她听我的劝告要离开那个混蛋时。
但那个混蛋却不干,非编着她,无论她跑到那里,
那个混蛋都能找到她,并当着众人面毒打她,使她……
嗨!…… 小丫头们真笨呀,为何会喜欢这种人呢,
嗨!……
就是这事。
如何解决的我就不说了,
在此我向伸出援手,和给于支持的所有的好朋友们表示感谢。
由其感谢TigerDing、蛐蛐两位老兄的倾力支持。
我很快会把这些分平分给大伙儿。
区区300分能交到这么多好朋友,真是我的荣幸。
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使世间再也不会有这种事存在,起马也在趋于消亡的过程之中。

一点忧愁一点风,回眸往昔已无踪。
切看山石与田土,喜怒哀愁忍无情。
再入红尘高万丈,又代重来浴火生。
纵有降魔除秽剑,谁为苍天补不平
 

嗨!……
我这就把这件事的大概同大伙儿说说,
因为,这件事好象是已经解决好了(看以后是否还有变化了,那里少不了再麻烦各位了)。
是这样的,这件事主要还是为了一个小丫头,一个一时失误作出错事的小丫头。
一个广东的小丫头,年少无知,因一个混蛋的花言巧语,
结果错误地喜欢上了这个混蛋,即使她知道那个混蛋早妻儿,
她也只能作他多个情妇中的一个,
但很快地她才知自己错了,
在她听我的劝告要离开那个混蛋时。
但那个混蛋却不干,非编着她,无论她跑到那里,
那个混蛋都能找到她,并当着众人面毒打她,使她……
嗨!…… 小丫头们真笨呀,为何会喜欢这种人呢,
嗨!……
就是这事。
如何解决的我就不说了,
在此我向伸出援手,和给于支持的所有的好朋友们表示感谢。
由其感谢TigerDing、蛐蛐两位老兄的倾力支持。
我很快会把这些分平分给大伙儿。
区区300分能交到这么多好朋友,真是我的荣幸。
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使世间再也不会有这种事存在,起马也在趋于消亡的过程之中。

一点忧愁一点风,回眸往昔已无踪。
切看山石与田土,喜怒哀愁忍无情。
再入红尘高万丈,又代重来浴火生。
纵有降魔除秽剑,谁为苍天补不平
 
>纵有降魔除秽剑,谁为苍天补不平。
说的好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确实现在一些小丫头十分之天真幼稚,不知社会的复杂啊
 
爱莫能助。
什么?不愿帮忙还说得那么好听?[?][?][?]
不是啦,实在是不符合条件,再加上人又。。。。
[:(][:(][:(]
 
一件骗色的事而已,程云老兄确实是嫉恶如仇,因为这样的事好象很多,如果对这件事
可以用悲愤来表达,有很多事可以让你老兄气死.
 
我是学法律的。
在公共场合辱骂,殴打他人,已构成对其人身权的侵犯,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侵害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是怎样殴打那位小姐的,但是如果有严重情节的话,他的行为将构成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从你的描述(我不知道是否属实)来看,该男子是以暴力行为,如伤害,殴打等危及那位
小姐的人身安全与人身自由,已符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的规定,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是有妇联与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吗?她怎么不去找它们呢?如果符合条件,她还可以申请
法律援助呢!
 
我说一件事:
也是二年还三年前,在我的桌上放着二张报纸,分别有新闻各一条
A报:.北京某工程师个人接业务得收入10万元(也不知是业务额还是纯收入),后经税务
司法等部门查实,未缴个人所得税,被判有期徒刑10年.
B报:我市某商人数年来偷税欠税,经税务部门工作同志查实共偷税欠税200余万.经***
区税务干部如何如何做工作,此商人终于答应上缴税款.(也不知交没交或交多少)
咱们中国的法律,什么玩意啊.
 
法字的最好解释就是已随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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