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并不重要,现在重要的我们大家都支持你应该打官司,要不真的走的太便宜这个公司了。
哎!看了你的这个情况我才知道我的头(部门经理)为什么和老总创业到今天已经6年了,自
己硬是没有把档案叫给公司管理。我也不会轻易把档案给公司了,要不到时候真的也不你这
样情况,自己有得说:“卸磨宰驴--毒”了;
其实也有人被公司气(欺)得想绝了的,听说有这样一例子:“下班的时候等个机会,趁人少,
天黑的时候,跟在那曾经压你赶你逼你的,所谓的你的上司后面,就是一砖头,打在那家伙
的后脑勺上,谁都不知道谁干的,因为没有现在证据,也没有人看到,就这样那改得报应的
家伙成了终身植物人。”这个只是听说的,也可能是真的,不过这样真的很爽,起码自己出
了一口恶气。
但是希望天乐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是最好的,但是一定得请个厉害点的律师,先祝
你官司胜利了。
保持乐观点的态度,这个社会已经是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了,到处是陷阱,到处是黑暗的
洞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