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面向对象的编程?(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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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面向对象的编程?

怎么样的编码才能称为面向对象?
 
封装得好,有可继承性,可重用性。
 
基本上你用DELPHI的控件都可以算是面向对象编程。因为这些控件都已经封装好,我们
点几下鼠标就可以用了。
 
将面向对象的思想贯穿始终--谈Delphi开发(第二篇)
boymaster


摘 要:将面向对象的思想贯穿始终--谈Delphi开发(第二篇)
关键字:OOP,对象
类 别:API



国内有许多人将Delphi作为首选的开发工具。其原因当然是因为Delphi给开发者提供了诸多特性:面向对象的开发,可视化界面设计,组件丰富,多平台的可移植性(Delphi6的新特性)。

可是对于初学者来说,面向对象的思想可能并不是Delphi给其带来的最大的感受。而可视化的界面设计,丰富多样的可用组件反而给其留下最深刻难忘的印象。由此带来的严重的后果是,初学者往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将注意力集中在Delphi提供的现有的VCL组件的使用上,而忽视去思考面向对象的思想对于Delphi的整个组件构架体系所蕴含的意义。

下面的一段代码,包含了一个最常见的,也是初学者最易犯的一个错误,这个错误虽然不是语法错误,但是却显露出使用者的面向对象的思想还有待加强:

var
Form1: TForm1;

implementation

{$R *.dfm}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ShowMessage(Form1.Caption)
// <-- 这里的Form1的使用就有些问题。
end;


这样的代码,粗看看好像没有什么错。但是,这里Form1的出现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明明这里的代码,写的是TForm1的ButtonClick方法的实现,而Form1作为TForm1类的一个实例,居然被写死到类的实现中,难道不是有些概念混乱吗?要改成符合面向对象思想的,也很简单,可以有两种写法:

1. ShowMessage(Self.Caption)
// <-- 这种写法非常明确,即将要Show的信息是类的当前实例的Caption

2. ShowMessage(Caption)
// <-- 这里的写法和上述的雷同,省略了关键字Self;

面向对象思想的三大核心内容是封装,继承,多态。而上述例子暴露的问题就是封装的问题。类似的例子还有:

var

Form1: TForm1;

......

var

Form2: TForm2;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Form2.Show
// <-- 作为一个全局的变量,Form2在这里的使用同样让人觉得混乱。

end;

上述的例子,可能更具有普遍性吧,对于大多数情况,在一个工程中,TForm1,和TForm2只可能各只有一个实例,所以这样的代码也算马马虎虎通过。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不符合封装性的要求。参照如下代码:

type
TForm1 = class(TForm)
Button1: TButton;
procedure 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private
{ Private declarations }
FNext: TForm;
public
{ Public declarations }
property NextForm: TForm read FNext write FNext;
end;

var
Form1: TForm1;

implementation

uses Unit2;

{$R *.dfm}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if Assigned(FNext) then
TForm2(FNext).Show;
end;

end.


// 以下是工程文件中的内容:

program Project1;

uses
Forms,
Unit1 in 'Unit1.pas' {Form1},
Unit2 in 'Unit2.pas' {Form2};

{$R *.res}

begin
Application.Initialize;
Application.CreateForm(TForm1, Form1);
Application.CreateForm(TForm2, Form2);

Form1.NextForm := Form2
// <-- 增加这么一句,勉强让代码符合封装的要求了

Application.Run;
end.


将Form2指针,作为Form1的一个属性,传递给Form1,这样,Form1在调用的时候,才遵守了封装性的原则!当然,这些代码仅仅是为了体现封装的思想,而在实际中,可以依个人的习惯来决定是否真的要实现的这么彻底。但是这种思想,应当在脑子里扎根......(未完,待续)。
终--谈Delphi开发

(接第一篇)

将面向对象的思想贯穿始终,这个题目好象有些大了。我刚才在这里说的,提到的,其实只是在编码的时候,应当注意的一些小问题。所以’贯穿始终’这个用语,改为’牢记在心’可能更为贴切。

对于Delphi某些特性的一点意见:

不知各位注意到没有,在Delphi的Form中放置的所有组件(包括控件),对于其他Form来说,都是可见的,准确地说,这些组件都是该Form的Public部分的内容。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好的,因为其灵活性,其他类可以方便的引用Form上的这些组件,设置它们的属性,执行它们的方法,事件等等;但是另一方面它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导致了Form的封装性的丧失。在我看来,放置于Form之上的这些组件,就使用者的本意而言,应当是作为该Form的私有属性而存在的,对于其他类或其他Form本应该不可见。即使需要访问它们,也应当通过由Form提供一系列的属性方法来间接的访问。

举个例子,让大家有些感性的认识: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Form2.Edit1.Text := 'abc'
// <-- 这个句子的写法,本人很不赞同。

end;

可能很多人写这样的代码的时候脑子里还没有封装性的概念,可是你看了这篇文章,就再也不要干这样的事了(改邪归正吧你!)。在我看来TForm1就是TForm1,TForm2就是TForm2,它们都是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功能而存在的,所以它们提供给外界一些接口(一些属性,方法,还有事件,事件说严格一点,也是属性),来实现它们自己所承诺的功能。至于这些接口的具体实现,应当由它们自身来维护,外界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插手。这个思想,对应到实际应用中,也就是Form2.Edit1是否有必要被From1直接访问的问题了。我本人比较倾向于下面的实现:

//以下为Unit1中TForm1的部分内容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TForm2(FAnotherForm).EditText := 'abc'
// <-- 这个实现,体现了封装的思想

end;

//以下为Unit2中TForm2的定义

type

TForm2 = class(TForm)

Edit1: TEdit;

private

function GetEditText: string;

procedure SetEditText(const Value: string);

public

property EditText: string read GetEditText write SetEditText;

// <-- 我的推荐用法;

end;

……

function TForm2.GetEditText: string;

begin

result := Edit1.Text;

end;

procedure TForm2.SetEditText(const Value: string);

begin

if Value <> EditText then

Edit1.Text := Value;

end;

这里的FAnotherForm是TForm1的一个私有属性,它是指向TForm2的一个实例的指针(这个用法在第一篇里做了强调)。访问TForm2的EditText 属性,而不是鲁莽的直接访问TForm2的Edit1.Text,体现了一种思想,那就是分工协作的思想,那就是独立自主的思想,也就是封装性的思想。
这里,想和您说说关于继承和多态。

继承和多态是密切相关的。Object Pascal引入了一种多态的机制,叫重载(Overload),它的思想与面向对象关系不大,这里不作讨论。与面向对象思想密切相关的多态是我们着重要讨论的。

多态依赖于抽象方法以及虚方法的概念,同时也和继承密切相关。以为我们往往定义一些底层的对象,然后将其某些实现定义为抽象的,也就是说我们仅仅定义了接口,而没有定义具体的实现细节。按照这样的思路,我们还会定义多个派生(继承)的对象,在这些对象中真正实现那些在祖先类中未曾实现的细节。这就使得我们先前定义的底层类,具有多态的特性。这种机制的好处在于,我们使用这些类的时候,只要一套代码,就可以完成多种功能。而唯一需要改变的就是创建对象的实例的那一部分。

观察这样的一个类:

TStream = class(TObject)

……

public

function Read(var Buffer
Count: Longint): Longint
virtual
abstract;

function Write(const Buffer
Count: Longint): Longint
virtual
abstract;

……

end;

virual以及abstract保留字表明了Read以及Write方法是纯虚函数。这表明TStream这个类并不能被真正使用(不能创建该类的实例),它只是一个类似于接口的类,它定义了作为TStream类应当具备以及需要处理的基本功能。而且它还规定,其他从TStream类派生出的类,必须去实现的功能(如Read以及Write等)。

宜?构娑ǎ?渌?覶Stream类派生出的类,必须去实现的功能(如Read以及Write等)。

举例来说,TFileStream,以磁盘文件应用的方式实现了TStream类;而TMemoryStream则以内存应用的方式实现了TStream类。现在假设有一个类TMyClass提供一个SaveToStream的方法:

TMyClass = Class(TObject)

举例来说,TFileStream,以磁盘文件应用的方式实现了TStream类;而TMemoryStream则以内存应用的方式实现了TStream类。现在假设有一个类TMyClass提供一个SaveToStream的方法:

TMyClass = Class(TObject)

procedure SaveToStream(Stream: TStream);

end;

则应用多态的思想,可以有这样的代码:

var

strm: TStream;

MyClass: TMyClass;

begin

strm := TFileStream.Create(‘abc.procedure SaveToStream(Stream: TStream);

end;

则应用多态的思想,可以有这样的代码:

var

strm: TStream;

MyClass: TMyClass;

begin

strm := TFileStream.Create(‘abc.txt’)
// ? txt’)
// ? 此处Stream的真正实例类型是TFileStream

MyClass := TMyClass.Create;

MyClass.SaveToStream(strm);

…..

end;

而要将MyClass的内容存放到内存中,只需改变

strm := TFileStream.Create(‘abc.此处Stream的真正实例类型是TFileStream

MyClass := TMyClass.Create;

MyClass.SaveToStream(strm);

…..

end;

而要将MyClass的内容存放到内存中,只需改变

strm := TFileStream.Create(‘abc.txt’);

为:

strm := TMemoryStream.Create;

即可。

多态的使用是需要两方面的工作,其一当然是类的构架中考虑到了多态?xt’);

为:

strm := TMemoryStream.Create;

即可。

多态的使用是需要两方面的工作,其一当然是类的构架中考虑到了多态,能够提供实现某种功能的中间类(抽象类);其二,是懂得去运用这些中间类,这个工作体现在定义一些过程,函数的参数上。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我想提醒大家的是,类的规划是很重要的,在面向对象编程的时代,类的框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程序的框架,决定了软件开发的成败。结构清楚,层次分明的类构架,不仅易于功能划分与扩展,同时也更易于代码的维护。而在这之中,应用继承和多态的思想,引入抽象类,引入中间类,是较为可取的一种方法。



以下列出Delphi中提供的一部分抽象类与具体类:



抽象类 派生的具体类

TStream TFileStream,TMemoryStream;

TCustomIniFile TIniFile, TMemIniFile,TRegistryIniFile;

TStrings TStringList,TMemoStrings,TListBoxStrings;



还有很多,等待你我去发现。这里最常用的是TStream,而最令我惊异的是TCustomIniFile,它的TRegistryIniFile允许你用访问IniFile的方式来访问注册表!这使得我可以用一套代码,实现写注册表和写Ini文件的功能。这其中的技术虽然简单,但是它的意义非同凡响!
 
面对对象的object pascal 在中华电电脑书库里下。给分吧。。。
 
接受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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