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hong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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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unregistred user!
诸位:
我提个问题如下:
class a
{
public:
memfun1;//这些函数是对a的数据成员进行访问的
memfun2;
...
memfunn;
}
class b
{
a memA
memfun1;
memfun2;
...
memfunn;
}
定义变量b B;
如果要对B.memA的数据进行操作,是直接如下访问
B.memA.memfun1();
还是用如下方式:
B.memfun1();
其中类的memfun1()实现如下:
b::memfun1()
{
memA.memfun1();
}
总的来说,就是:对于内嵌的类成员变量,是先得到这个成员变量,再调用
其成员函数,还是直接在外层再写相应的函数,直接对内嵌的类成员变量
进行操作。
请大家发表意见。
我提个问题如下:
class a
{
public:
memfun1;//这些函数是对a的数据成员进行访问的
memfun2;
...
memfunn;
}
class b
{
a memA
memfun1;
memfun2;
...
memfunn;
}
定义变量b B;
如果要对B.memA的数据进行操作,是直接如下访问
B.memA.memfun1();
还是用如下方式:
B.memfun1();
其中类的memfun1()实现如下:
b::memfun1()
{
memA.memfun1();
}
总的来说,就是:对于内嵌的类成员变量,是先得到这个成员变量,再调用
其成员函数,还是直接在外层再写相应的函数,直接对内嵌的类成员变量
进行操作。
请大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