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抓到一个小偷,几百人群殴,小偷满脸是血,倒地不动,被120拉走,生死为卦(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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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K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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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的BBS已经炸开了,
事件是发生在我的宿舍下面,99-12-15晚9:55
大家发表一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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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eyes (衣带渐宽), 信区: Message
标 题: 川大学生的畸形心态
发信站: 竹林幽趣 (Wed Dec 15 22:47:50 1999), 转信

1,往死打.
2,抢走他的传呼.
3,砸救护车.
(小偷满脸是血,到地不动)
......
这就是我们的川大学生的行为.
畸形,变态.没有人性,

不是我没有被偷过车(两辆),
按照大学生的修养,因该是抓住他,报警.(
在抓他的时候,如果反抗,反击是可以的)
.....
如果小偷死了,就是不死,明天的报纸,电台,电视台,
会把消息发到全国,我相信关于大学生素质的讨论会在全国范围展开,
川大终于闻名全国了.
川大的学生,黑手,是过了一把隐,但是之不知道你们已经触犯法律.
小偷也受法律保护!!!

--
在黑暗中, 在那焦急地探索的年代里, 怀着热烈向往, 时而充满信
心, 时而筋疲力竭, 而最后终于看到光明--所有这些,只有亲身经历过
的人才能体会。
欢迎访问我的主页Delphi Trip. http://202.115.32.31/~K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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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nykey (无处可逃), 信区: Message
标 题: 小偷也是人哪!
发信站: 竹林幽趣 (Wed Dec 15 23:16:14 1999), 转信
有点同情心好不好?
我在川大呆了十几年,丢了七辆车,但是如果今晚我在现场,我不会
去打他。看了message版里详尽的叙述,我觉得很失望。
小偷也是妈生的,也是肉长的,也是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同样受到
法律的保护。即使他做了违法的事,也应该由法律去制裁他。
将他群欧致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想大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都
是这个重点大学的学生,当你们眼看着小偷被打得血肉模糊命在旦夕,面
对着这么一个活生生却又血淋淋的人,你们是怎么想的?有没有替他想想?
有没有想过他或许也有老母有孩子?
看到前面的文章,我感到非常生气非常失望,真的无话可说。
同学们,有点人性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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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跟不上你的步伐
已经不明白你的想法
已经不再看见你眼中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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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rd (阿飞), 信区: Message
标 题: 不能光说法制吧?
发信站: 竹林幽趣 (Wed Dec 15 23:02:35 1999), 转信
我也承认正确的处理办法根本不是打,
而是110
但是我们和美国不一样的,美国抓去了
肯定修理他,以后就清净了,我们要是
不收拾他,直接送去是什么后果?大家
应该清楚吧?
也不能光怪大家残忍,法律的保护力不够,
民众肯定有自发寻求公理的行为,美国
60年代还有私刑呢
我的意见,打打必要,打死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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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竹林幽趣 bbs.scu.edu.cn.[FROM: 202.115.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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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ant (punk), 信区: Message
标 题: Re: 可是小偷也是人啊!!!
发信站: 竹林幽趣 (Wed Dec 15 22:34:48 1999), 转信

教育能行吗?
还不如打死好!这叫杀一儆百!
【 在 edong (一水含)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小偷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的.
: 虽然是小偷难道就应该打死?!
: 抓住小偷交给公安机关去教育就行了嘛!
: 何必要往死里打?
: 我也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
: 我对学校屡次出现小偷这种事也感到义愤填膺.
: 【 在 reico (影子·微笑的影子)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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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竹林幽趣 bbs.scu.edu.cn.[FROM: 风儿]
 
川大的学生真是残忍得可以,难道面对这样一个已经血肉模糊
的人,还能下得了手吗?这怎么会是大学生,活生生的现代流氓的
形象!
 
我不这样看,象这样的人如果当时没有打死才遗憾呢!
 
学生做得有点过分但小偷也是活该这种人叫公安局教育是不行的,不是我发
牢骚现在进过监狱的大部分都是越来越坏。
 
如果换成一个身强马大, 手持利刃的关东大汉,
恐怕这些参与打人的川大学子,跑的比谁都快
 
>我在川大呆了十几年,丢了七辆车
呵呵,
amo的老姐一个星期(共计七天)内丢了三辆单车,
要是换了amo也想打他两下。
 
同意raider.
如果面对持刀行凶的歹徒,他们也能如此神勇,那当真是一大幸事.
 
难道打架也能出风头吗?!!A pile of ****!
 
国人素质之低,不在小偷之下
斯通渐惯了
鲁先生告诉我们"这些人是中国的脊梁"
 
看到此﹐想起兩個電影中的鏡頭﹕
一 萬惡的歹徒走投無路﹐冷笑著對男主人公說﹕“開槍啊﹐開槍啊。。。”
旁邊女主人公急說﹕“別上當。。。” ﹐ 於是﹐男主人公咬牙忍住。。。。。
二 17歲的男孩搶劫被堵在死衚衕裡﹐把玩具手槍一摔說﹕“假槍﹐未成年﹐
你抓吧。” ﹐ “壞警察”說﹕“那好﹐ 你拿上槍跟我走吧”﹐旁邊
的好警察忙說﹕“別拿”﹐ 可遲了﹐小孩剛拿上槍﹐就被壞警察開槍
打死了。。。。。。

川大事件看法﹕
大學生太無人性﹐ 凡事近量靠法律。
小偷現象靠社會發展﹐任重道遠。
 
呵呵,我却觉得怎么说都是:
大学生 强于 小偷 强于 警察。
 
我也来个号外.
中国科大学生被北大学生所杀这是第二起,
第一起为北大的卢刚在USA将同班科大学生及自己的导师等五人
枪杀.
这次是今年七月毕业于科大(90级16系,9016),就读于北大光华管院的博士生王某,
今晨六点,被同宿舍毕业于北大的博士生用哑铃砸死,扔出阳台,凶手随后跳楼.
下面是转贴内容:
死者确实是9016的王同学,案发当晚1:00多的时候他还在他们屋里聊天,
早上6:00起来的时候还什么都不知道。(虽然他住隔壁!)后来发现
了楼下的尸体,最早发现尸体的据说是早起从楼下路过的的本科生
脑袋上有个大洞,尸体几乎给摔的粉碎,(王本来就很瘦,110斤)
凶手从6:00到 8:00左右一直站在窗口徘徊,没有人敢去惊动他,
后来警察机关许多人赶到,凶手跳楼身亡。当日9016部分人闻讯从
深圳等地赶到,参加了第二天的追悼会。到现在他还是觉得很蹊跷,
因为两个人都住他隔壁,关系也不是很僵,也还在一起聊天扯淡。
王是历以宁的学生,中国经济管理的老大,凶手老师是王洪奎,
也是学术界和政治界的酷人,现在好象是经济体改委主任,还是
李鹏的高参。按说两个人都是前程一片美好,想来将来也会官运
亨通,说什么也不至于为了小事作出这种事,而且才刚认识三个月。
即使王有再多的不是,也绝对不该就这个结局。凶手是北大毕业的,
现年已经38岁,还未曾结婚,94年进北大读研,99年在校外混了两年
后在重入北大读博,99年冬阴历腊八前一天。。?
 
标 题: Re: 不要挑起北大和科大争端!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Dec 16 22:15:41 1999) WWW-POST

引自水木清华

【 在 cjiang (多情剑客多情剑)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说明,我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算是他们俩的师弟吧,事情的经过我们都听说了,
: 也
: 很为王难过
: 科大同学的哀痛和悼念我是显而易见能够理解的,望王的同学节哀
: 但是有些人说的话过于过分,甚至用什么“科大人被北大人所杀”这么触目惊心的标题
: ,
: 并历数北大的杀人“暴行”与“前科”,我则忍不住想说说
: 照那同学说,王是“科大”同学,跑北大来被杀了,那我要问:科大的跑北大来干什么
: ?
: 在北大很多年,许多外校考来(硕和博)的同学始终认为北大欺生,不把他们当北大人
: 看,
: 固然有一些北大“土著”这么做,但何尝没有这些同学的缺乏认同感之因?
: 我觉得,王师兄考来北大,做厉老师的学生,他就是北大人啊,哪要什么人跳出来气势
: 凶
: 凶地说“我们科大的人在北大被人杀了”!分明就是要挑起事端,并发泄科大地位下滑
: 的
: 失落感
: 要这么说,我还可以说,耿本科不是北大念的,北大才不管呢!关我们什么事!
: 你敢不敢告诉我,科大没死过人?科大人手上就没有血?你要说没有,我立马跳未名湖
: 去!
: 更有甚者,跳出来指责什么北大的学风等等,我劝你还是先歇歇吧,是非公道自有人说
:
: 你不用在此指手画脚,反正两校什么水平大家心中有数!
 
>>大学生 强于 小偷 强于 警察。
呵呵,到是真的. 毕竟学生见得市面还是少,那像警察这么老江湖.
 
下文转载自竹林幽趣:
发信人: popo (IceCream Ready?), 信区: Message
标 题: 我所见的的论点
发信站: 竹林幽趣站 (Thu Dec 16 18:43:42 1999) , 转信

我感到汗颜,作为一个川大人。经历了子弟、学生、教师三个
阶段,我为自己是个老川大感到羞愧。看看所谓的“重点大学学生”
的论点吧:

Oversense:四舍外面人快要散尽.路上人们都抱怨没去踢几脚
Wilson:要是我也要上去揍扁他!
yangb:对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何况是小偷
Kant:小偷是人吗?
wentian:打死活该!!
Kant:后悔啊!这样的好事我没遇见!
wentian:少在这里假正经!!在中国讲法律,讲你个头!!
Kant:教育能行吗?还不如打死好!这叫杀一儆百!
Oversense:小偷是小偷他妈生的.他妈是他妈的妈生的.
Kant:这叫以暴制暴!
lord:同意,打个半死比较好
Wilson:死了几个苍蝇,我们就太平多了。
simonkey:该打!
sailing:这种人死了干净
hg:这正是人性的体现
sailing:既然他都不怕,我们打他还有什么错??
Oversense:这是大家自发打的人
hg:我最不喜欢在中国谈法律或谈中国的法律。
xieling:完全赞同打死小偷,什么叫惩治邪恶??
kissed:法不责众!
wentian:还讲什么法律?
另外我也见到了感到安慰的一面,列举一些:
reico:可是小偷也是人啊!!!
linux:人都打成那样了,还不解恨?!有没有点点仁慈心??????
keyes:大学生要有点素质
Keyes:你没有权力让别人去死!
edong:小偷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的.
anykey:有点同情心好不好?
sebqiann: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社会性后果。
reico:小偷的父母总是人吧!打死了他,他爸爸妈妈后半辈子怎么活?
trip:现在中国和美国讲人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生存的权利!!
anykey:再怎么讲,也是爹妈生的。偷几辆车,也不至于要人命吧?
raincy:简直丢我们男同胞的脸
shusi:我下不了手
--
 
爱你优没丢过自行车,我刚买的新车不到一个月就丢了。当时我真想把偷车的那个人
杀了。一个穷学生,唉!! 而不远的旧车市场第二天或许就在卖你的车了。学校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向来不管这些事,跟可恨的是可能在你洗澡时衣服便被偷了。我
校一个学生在清华住宿时去洗澡,被偷的只剩一个内裤。但质问看门人员时,他们
还不承认清华有小偷。可悲呀!出现这种事并不是学生的错,也不是小偷的错。小偷
为什莫会成为小偷,而学生为什莫又如此怒不可遏。归根结底还是处在教育的问题
上。如果学校管理的好,不润许闲杂人员入内,对学生管理抓的好一点,这种事情怎
会发生???
 
引用师兄的话:“大学生比驴多!”;
 
以后买旧车吧!
 
呵,教育制度问题,教书不教人。还搞的大学生有点变态,乘机发泄,唉。
这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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