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引用叫类引用,
类的实例(instance)的引用叫对象引用。
类只是一个类型定义(type declaration),应该没有‘使用类’的说法。
也许你的意思就是对象引用把。
类和对象是两个不同概念,属性是使用对象才有的概念。
类对delphi来说只是有关的类型信息如field的排列,虚方法表,动态方法表等,
类引用所引用的就是类的类型信息本身,它直接指向虚方法表。
类引用在对类本身而不是类的实例操作(如类的实例化)时使用。
button1:=tbutton.create(nil);//实例化
也可以
var aclass:tclass;
...
aclass:=tbutton;//<--
button1:=aclass.create
或者
type cclass=class of twincontrol;
procedure form1.buildsomething(a:tobject;b:cclass);
begin
a:=b.create(self);
end;
var unkown:twincontrol;
....
buildsomething(unknown,tbutton);// unknown is a button
unknown.free;
buildsomething(unknown,tpanel);// unknown is a pa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