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对这个事件说一下自己的看法:(0分)

  • 主题发起人 ibic2002
  • 开始时间
I

ibic2002

Unregistered / Unconfirmed
GUEST, unregistred user!
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598
 
太狠了点吧
现在这样搞的人和公司太多了,也只能说他们点背吧
 
唉,卖也不能稍微改一下就卖啊,这也太鲁莽了。
 
其实这样做的太多了...
多少公司这样搞啊,我知道的就不少
 
有很多这样的人吧!
自己写的源码,
自己肯定会带一份走的呀!
除非他把别人写的也带走了。
 
了解法律就不会了。
 
了解能怎么样,,我在国企,看到这种事情多了,也没什么
 
罪名是“以营利为目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如果他们是参与开发的, 应该能带走属于他们的部分, 因为著作权人就是他们本身, 而且,
也很难举证侵权, 辞职了, 带走思维还是带走代码, 讲不清。
 
试想一下, Borland的工程师跳槽到Microsoft, 就不会把脑袋带过去?
 
不行的,著作权只能属于你工作过的那个岗位。。。
 
既然是工程师, 代码总可以改嘛, 改的面目全非, 总可以吧
要么, 法律规定, 辞职后不能从事原职业好了
 
代码是公司的,思想是自己的!
 
我觉得是 工程师的不对啦!
1、不应该用原单位名来销售
2、虽然这个产品是你自己开发的,但是这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换据话说是在公司为你提供 的各项设备、资料的情况下开发出来的◎
3、也许事先可以和公司签定合作合同,你销售多少 大家分红
 
代码是可以留下的。但是思维是不能留下的。难道我在用友做过财务软件开发,我就不能跳到金蝶做财务软件了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