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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xiao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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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关于Windows.Forms方面的内容,书上讲好像要写控件的事件要有如下几个步骤:
1、声明一个带有两个参数(一个object和一个EventArgs)的无返回类型的委托。
2、声明一个对象来引用这个委托。
3、实例化委托,加入相应的事件处理方法。
4、调用委托,并返回控制。
可是这样子写一个事件处理不是太麻烦了吗,看起来有点像是以前结构化程序的轮询控制一样
还有一点非常不理解的是,如果我用Visual Studio .NET的IDE编写事件的话,只要双击控件的事件发生器,在相应的事件中写入事件代码就OK了,为什么要像书上所写的那么麻烦来写事件呢?
还有一点就是,以上两种方法来完成事件处理的原理和实现效果有没有一样,原理上好像不一样,前者是自定义事件,后者是对系统的事集进行方法重写,实现的效果应该一样,我这样子理解对不对?
望各位高手友情相助,这个问题郁闷了我好多天!!
1、声明一个带有两个参数(一个object和一个EventArgs)的无返回类型的委托。
2、声明一个对象来引用这个委托。
3、实例化委托,加入相应的事件处理方法。
4、调用委托,并返回控制。
可是这样子写一个事件处理不是太麻烦了吗,看起来有点像是以前结构化程序的轮询控制一样
还有一点非常不理解的是,如果我用Visual Studio .NET的IDE编写事件的话,只要双击控件的事件发生器,在相应的事件中写入事件代码就OK了,为什么要像书上所写的那么麻烦来写事件呢?
还有一点就是,以上两种方法来完成事件处理的原理和实现效果有没有一样,原理上好像不一样,前者是自定义事件,后者是对系统的事集进行方法重写,实现的效果应该一样,我这样子理解对不对?
望各位高手友情相助,这个问题郁闷了我好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