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如一Form上有五个TEdit控件,你只想让其中的三个响应回车跳到下个Edit框,你可以
在其中一个要响应回车的TEdit控件的OnKeyPress事件中写入:
...
begin
if Key = #13 then
SelectNext(ActiveControl,True,True);
end;
然后把其它两个要响应回车的TEdit的OnKeyPress事件都指向以上的OnKeyPress事件
这是不是可以叫代码重用。
2.又比如在Form1上有三个TButton控件Button1,Button2,Button3,三个Button的Tag
分别设为1,2,3,按平常的话每个Button对应一个事件,在一些情况下你就充分利用
代码重用功能,使你程序的代码量减少,看起来不是那么繁琐了,在Button1的OnClick
事件中写入:
Case (Sender as TButton).tag of
1:do 事件1;
2:do 事件2;
3:do 事件3;
end;
然后把其它两个Button的OnClick事件全指向上面的OnClick事件就行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