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重用(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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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u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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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路高手详细介绍一下代码重用
 
作成构件!
 
用面向对象的方法编程就是为了更好更方便地做到代码重用。
 
做成一个一个的功能模块.就像集成电路一样.
在Delphi里可以做成控件,或者是Frame
 
1。摸班
2。控件
3。common unit
 
简单点的,,做成公共模块...要是调用次数频繁的话,,还是做成控件的好.
 
我也对此有些不大懂,请各位大虾给谢具体的例子吧。
 
1.比如一Form上有五个TEdit控件,你只想让其中的三个响应回车跳到下个Edit框,你可以
在其中一个要响应回车的TEdit控件的OnKeyPress事件中写入:
...
begin
if Key = #13 then
SelectNext(ActiveControl,True,True);
end;
然后把其它两个要响应回车的TEdit的OnKeyPress事件都指向以上的OnKeyPress事件
这是不是可以叫代码重用。

2.又比如在Form1上有三个TButton控件Button1,Button2,Button3,三个Button的Tag
分别设为1,2,3,按平常的话每个Button对应一个事件,在一些情况下你就充分利用
代码重用功能,使你程序的代码量减少,看起来不是那么繁琐了,在Button1的OnClick
事件中写入:
Case (Sender as TButton).tag of
1:do 事件1;
2:do 事件2;
3:do 事件3;
end;
然后把其它两个Button的OnClick事件全指向上面的OnClick事件就行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买本“软件工程”来看看。(新的), 可能说得不多,但软件工程本身很重要。

我这本是课本, 张海藩写的。
 
自己定义一个新类,把功能封装在理面,要用时创建实例或再派生一个新的子类就行了~!
 
我已无话可说!差不多,就这样了
 
To wind2000 :
这就叫代码重用吗? 充其量只是公共子程序而已,在结构化程序设计时代就提出来了这个
概念。
代码重用属于 OO 方法的范畴,“功能抽象”是 OO 方法代码重用的精髓。建议 hanuman
看一看关于 OO 方法的书籍。
From: BaKuBaKu
 
1、控件;2、模板 ;3、dll
4、共用单元,引用;5、ActiveX
 
使用应该灵活一些嘛,
  在单元中将一些重复的东西组织成一个过程(函数)这是小范围的代码重用。
  程序中将各单元能够共同部分提取出来一簇过程(函数),放在一个公用单元中,供其它单元调用,这也是代码重用。
  在程序需要共同完成的东西抽象成一个类(模板)去完成某一项或多项功能,这也高一层的代码重用。
  当然,如果多个程序都需要的东西,你当然可以设计成控件,也可做成DLL形式或其它形式,这又是更一层的代码重用了。
  其实,我们不一定局限于书本上的教条,代码重用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的程序更精练,更
有效,开发效率更高(有时这也需要花费一些时间),维护更简单。出发点正确了,具体就看
实际情况的需要。
  以上是个人拙见,不到之处,请指正。
  
   
 
多人接受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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