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htw:
htw兄!谢谢你的提醒。兄弟虽才疏学浅,但起码的职业道德还是知道的。本公司是不对
外做项目的。所有的项目都是为了公司本身业务的需要而开展,因为本系统根本不做为商品
对外发售,所以就根本没有什么版权的问题。
我的胆子确实不小,但这个系统是我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做的,这个决定也是我们一起做
的。而且,我也没说要把公司内用的东西自己买啊!我难道不会另外开发一个吗?是不是我
如有一天离开了这个公司另找了个做软件的,就不能再开发这个系统了呢?如果你认为我还
能在做的话,我想这个你也能理解。
毕竟,我们做软件的不是把自己买给公司。只是把自己某个时间段内的成果归给这个时间
段内的公司。对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再多口舌。还请htw兄多多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