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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ro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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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贴出新书的第一章,出乎我的意料,反响热烈,得到许多网友的支持。
今天完成了第二章的撰写,在此节选一小段文字,希望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指正。
当然,节选的量是非常少的(否则出版社也不答应,呵呵),不过,一斑可窥全豹,
之后我会在每一章完成后,节选少量文字贴在这里。
上次贴的第一章:http://www.delphibbs.com/delphibbs/dispq.asp?lid=851520
================================================================
在Object Pascal中,所有对象都被建立在内存的堆空间上,而非栈上,因此构造函数不会
如同C++那样被编译器自动调用。构造对象和析构对象都是程序员的职责。
构造对象首先要为对象分配内存,这个步骤在Object Pascal中是由编译器支持完成的——
即所谓的"编译器魔法(Compile Magic)",此过程程序员不必参与;接着要初始化对象的
数据成员,编译器会负责"清零",但如果有特殊的赋值,可以在构造函数中完成;对象在被
析构的时侯需要释放所申请的资源(非对象本身所占用内存),这些工作是析构函数的职
责;对象本身所占内存的回收,同样由"编译器魔法"完成。
对象内存的分配及回收
编译器在为对象分配内存时,所提供的支持就是在调用构造函数之前插入这几行汇编代码:
test dl, dl
jz +$08
add esp, -$10
call @ClassCreate // 注意这行代码
以上代码的最后一行代码调用的是system.pas文件的第8949行的_ClassCreate函数(以
Delphi 6为准),该函数具体为每个对象分配合适的内存。内存分配完成后是调用类的构
造函数以初始化数据成员。之后,编译器会再插入以下几行汇编代码:
test dl, dl
jz +$0f
call @AfterConstruction
pop dword ptr fs:[$00000000]
add esp, $0c
其中主要工作是调用每个对象实例的AfterConstruction,这个调用在Delphi中没有用,
它的存在是为C++Builder所保留的。
同样,析构对象时,首先要调用类的析构函数以释放对象申请的资源。之后是回收对象
本身所占内存空间,这件工作是由编译器在调用析构函数后,插入以下的汇编代码来完
成的:
call @BeforeDestruction
test dl, dl
jle +$05
call @ClassDestroy
这些代码所做的工作与构造对象分配内存时所做的是对应的,主要是对system.pas中
第8997行的_ClassDestroy函数的调用。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定义构造函数使用Constructor关键字,按惯例,构造函数名称为Create(当然也可以
用其他名称,但那绝非优良的设计!)。如:
type
TMyFamily = class // 为你的家庭定义的类
Private
FMyFatherName : String;
// 你父亲的名字
FMyMotherName : String;
// 你母亲的名字
…… // 你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Public
Constructor Create(strFatherName, strMotherName : String);
…… // 其它方法
end;
也许你会问,如果我没有为我的类提供构造函数,它的对象能否被建立呢?答案是:可
以。原因前面已经说了,对象本身所占内存的分配是由编译器完成的。而且由于Object
Pascal中,所有类(除了TObject类本身)都是从TObject类派生,因此编译器会调用
TObject.Create()构造函数,只是这个函数是一个空函数,它并不会对TMyFamily类的
数据成员(FMyFatherName、FMyMotherName)初始化,它们会被自动清为空字符串(即'')
,因为TObject.Create()根本就不认识你的父、母亲!
创建对象时则直接调用构造函数,形式如下:
MyFamilyObject := TMyFamily.Create('Zhang', 'Li');
定义析构函数使用Destructor关键字,按惯例,析构函数名称为Destroy。如:
type
TMyClass = class
Public
Destructor Destroy();
override;
end;
之所以在析构函数声明最后加上override声明,是因为保证在多态的情况下对象能正确
被析构(关于多态,将在2.4节中详述)。如果不加override关键字,编译器会给出类
似"Method 'Destroy' hides virtual method of base type 'TObject'"的警告提示。
警告的意思是你定义的Destroy隐藏了基类的虚方法TObject.Destroy(),那样的话,在
多态的情况下就无法正确析构对象了。
注意:析构函数都需要加override声明。
同样,如果在你的类中没有特殊的资源需要被释放,那么你也可以不定义析构函数。只
是,在析构对象的时候,应该调用对象的Free()方法而不是直接调用Destroy()。
MyFamilyObject.Free();
这是因为在Free()方法中会判断对象本身是否为nil,如果不为nil才调用对象的Destroy(),
以增加安全性。既然有这样的更安全的做法,当然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了。
注意:永远不要直接调用对象的Destroy(),而应该是Free()。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Object Pascal中你只需关注对象所申请的资源的分配与释放,而不
必关心对象本身所占空间!
今天完成了第二章的撰写,在此节选一小段文字,希望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指正。
当然,节选的量是非常少的(否则出版社也不答应,呵呵),不过,一斑可窥全豹,
之后我会在每一章完成后,节选少量文字贴在这里。
上次贴的第一章:http://www.delphibbs.com/delphibbs/dispq.asp?lid=8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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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bject Pascal中,所有对象都被建立在内存的堆空间上,而非栈上,因此构造函数不会
如同C++那样被编译器自动调用。构造对象和析构对象都是程序员的职责。
构造对象首先要为对象分配内存,这个步骤在Object Pascal中是由编译器支持完成的——
即所谓的"编译器魔法(Compile Magic)",此过程程序员不必参与;接着要初始化对象的
数据成员,编译器会负责"清零",但如果有特殊的赋值,可以在构造函数中完成;对象在被
析构的时侯需要释放所申请的资源(非对象本身所占用内存),这些工作是析构函数的职
责;对象本身所占内存的回收,同样由"编译器魔法"完成。
对象内存的分配及回收
编译器在为对象分配内存时,所提供的支持就是在调用构造函数之前插入这几行汇编代码:
test dl, dl
jz +$08
add esp, -$10
call @ClassCreate // 注意这行代码
以上代码的最后一行代码调用的是system.pas文件的第8949行的_ClassCreate函数(以
Delphi 6为准),该函数具体为每个对象分配合适的内存。内存分配完成后是调用类的构
造函数以初始化数据成员。之后,编译器会再插入以下几行汇编代码:
test dl, dl
jz +$0f
call @AfterConstruction
pop dword ptr fs:[$00000000]
add esp, $0c
其中主要工作是调用每个对象实例的AfterConstruction,这个调用在Delphi中没有用,
它的存在是为C++Builder所保留的。
同样,析构对象时,首先要调用类的析构函数以释放对象申请的资源。之后是回收对象
本身所占内存空间,这件工作是由编译器在调用析构函数后,插入以下的汇编代码来完
成的:
call @BeforeDestruction
test dl, dl
jle +$05
call @ClassDestroy
这些代码所做的工作与构造对象分配内存时所做的是对应的,主要是对system.pas中
第8997行的_ClassDestroy函数的调用。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定义构造函数使用Constructor关键字,按惯例,构造函数名称为Create(当然也可以
用其他名称,但那绝非优良的设计!)。如:
type
TMyFamily = class // 为你的家庭定义的类
Private
FMyFatherName : String;
// 你父亲的名字
FMyMotherName : String;
// 你母亲的名字
…… // 你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Public
Constructor Create(strFatherName, strMotherName : String);
…… // 其它方法
end;
也许你会问,如果我没有为我的类提供构造函数,它的对象能否被建立呢?答案是:可
以。原因前面已经说了,对象本身所占内存的分配是由编译器完成的。而且由于Object
Pascal中,所有类(除了TObject类本身)都是从TObject类派生,因此编译器会调用
TObject.Create()构造函数,只是这个函数是一个空函数,它并不会对TMyFamily类的
数据成员(FMyFatherName、FMyMotherName)初始化,它们会被自动清为空字符串(即'')
,因为TObject.Create()根本就不认识你的父、母亲!
创建对象时则直接调用构造函数,形式如下:
MyFamilyObject := TMyFamily.Create('Zhang', 'Li');
定义析构函数使用Destructor关键字,按惯例,析构函数名称为Destroy。如:
type
TMyClass = class
Public
Destructor Destroy();
override;
end;
之所以在析构函数声明最后加上override声明,是因为保证在多态的情况下对象能正确
被析构(关于多态,将在2.4节中详述)。如果不加override关键字,编译器会给出类
似"Method 'Destroy' hides virtual method of base type 'TObject'"的警告提示。
警告的意思是你定义的Destroy隐藏了基类的虚方法TObject.Destroy(),那样的话,在
多态的情况下就无法正确析构对象了。
注意:析构函数都需要加override声明。
同样,如果在你的类中没有特殊的资源需要被释放,那么你也可以不定义析构函数。只
是,在析构对象的时候,应该调用对象的Free()方法而不是直接调用Destroy()。
MyFamilyObject.Free();
这是因为在Free()方法中会判断对象本身是否为nil,如果不为nil才调用对象的Destroy(),
以增加安全性。既然有这样的更安全的做法,当然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了。
注意:永远不要直接调用对象的Destroy(),而应该是Free()。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Object Pascal中你只需关注对象所申请的资源的分配与释放,而不
必关心对象本身所占空间!